在Springboot多模塊項目中,VO和DTO應該放在哪個模塊最合理?

在Springboot多模塊項目中,VO和DTO應該放在哪個模塊最合理?

在構建spring Boot多模塊項目時,合理安排VO(視圖對象)和DTO(數(shù)據(jù)傳輸對象)的位置至關重要。本文將探討在包含demo-web、demo-service、demo-dao和demo-common模塊的項目中,如何最佳地組織VO和DTO。

數(shù)據(jù)訪問對象(DAO)層通常包含與數(shù)據(jù)庫表對應的DO(數(shù)據(jù)對象)和相關的Mapper,這方面沒有爭議。然而,VO和DTO的放置則需要仔細考慮。

VO主要用于向前端展示數(shù)據(jù),因此最初的考慮是將其放在demo-web模塊中。然而,在某些情況下,DAO層可以通過復雜的sql查詢直接返回VO對象。在這種情況下,將VO放在demo-dao或demo-common模塊中可以提高代碼復用性,避免在DAO層和web層之間進行不必要的對象轉換。

DTO的情況類似。例如,在處理用戶添加操作時,可以使用UserAddDTO接收數(shù)據(jù)。如果將DTO放在web層或service層,DAO層將無法直接訪問這些對象。在一些簡單的場景下,數(shù)據(jù)可以直接從web層傳遞到數(shù)據(jù)庫,無需定義冗余的對象進行轉換。

對于中小型項目,建議僅使用DO、VO和DTO三種對象類型。然而,將VO和DTO放在DAO層顯得不太合適,而放在demo-common層則可能導致該層過于臃腫。

一個更理想的方案是創(chuàng)建一個新的模塊,例如demo-model,專門用于存放VO和DTO。這可以保持項目的清晰結構,并方便各個模塊引用這些對象。

在微服務架構中,通常將所有實體類(包括DO、DTO和VO)放在一個獨立的模塊中,并按類型進行目錄分類,以提高代碼的可組織性和可維護性,并方便在不同服務之間共享這些對象。

總之,在spring boot多模塊項目中,VO和DTO的放置位置需要根據(jù)項目實際情況進行權衡。創(chuàng)建一個單獨的模塊來存放這些對象通常是一個最佳實踐,它能夠在保持項目結構清晰的同時,提升代碼的可復用性和可維護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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